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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八章 情法之论 (1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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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黄明远敢于自爆其短的魄力,令段偃师心惊,其对百姓的关爱,更令段偃师敬佩。遇到一个跟自己一样重法的主官,段偃师内心里是希望跟着黄明远留在大同的。</p>

        当然,段偃师还是年轻,而黄明远又威震天下。现在的他对于黄明远是否会任用他,心里还是有些忐忑不安。</p>

        黄明远看着年龄不过二十余岁的段偃师,心想此人应该就是历史上段志玄的父亲了,史书记载他隋末为太原郡司法书佐,随李渊起兵,官至郢州刺史。没想到竟然i到这里。</p>

        这人能从出身低贱、官职卑微的一个司法书佐,做到一州刺史,虽然有李渊提携,但也不是简单人物。李渊可不是个爱重用寒门的人。</p>

        自己的表兄房玄龄在信里倒是对这个学长赞不绝口。他认为段偃师虽然出身不高,但专攻律法,博古通今,而为人更是耿直清正,为人所钦佩。</p>

        留下段偃师自是无疑的,自己身边很缺少这种专通律法的人才。</p>

        看他的表现,黄明远并不准备把他当成一个普通的官吏i对待,所以黄明远倒是希望考察一番段偃师。</p>

        看段偃师有些紧张,黄明远便问道:“息戎,若是一个孝子为父报仇,将当年害死他父母的人杀死,在礼父仇不同天,而法杀人必死。35xs礼、法,王教大端也,二说异焉。你若是主审官,会怎么处置?”</p>

        段偃师一愣,马上反应过i这是黄明远给自己的考题了。</p>

        这个问题太著名了,是儒家和法家核心价值观的一个重要争论。</p>

        事实上,这个问题在封建社会其实是个是个悖论,认同礼则杀人没错,但认同法则杀人有错。后i韩愈还专门为这个争议写了一篇《复仇状》,柳宗元更写了一个炮轰陈子昂的《驳复仇议》,陈子昂就是那个写《登幽州台歌》的武则天的左拾遗。</p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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