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关闭小说畅读模式体验更好》
“宜按地里远近,户口多寡,分上中下三则,某府几何,某县几何,派定成数,令各商运盐分投其地,有司责土商转卖。”
也说
“佥选富民,为接盐铺户,听其承买转贩”。
又称
“商盐到州,分发必由牙行、铺户,察其谨实而保举。”
相当于分区销售,类似现在的烟草专卖的形式。
不过这里面有几个问题,第一就是盐场的问题,首先盐场从盐户手里收上来的盐质量不等,盐户得钱多少也没有人认真执行规定。
按照规定盐户按照要求生产的盐官府以四百斤盐兑换一石米收购,如果盐户手里还有多的余盐,那么则以二两的价格收购回来。以防止盐户手里的盐被私卖。
这也就是官家五文钱的由来,以现在大明米价每石一两银子计算,盐户生产的正盐收购价25文钱一斤,余盐五文钱一斤。
大明的“纲盐制”,持有盐引的商人按地区分为10个纲,每纲盐引为20万引,每引折盐300斤,或银六钱四厘,称为“窝本”,另税银三两,公使银三两。以“圣德超千古,皇风廓九围”命名,未入纲者,无权经营盐业。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