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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零四节 无耻无畏=作死(2) (1 / 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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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人心容易变,是一种常态。

        人性的贪婪,是一种原罪。

        可是你什么都没有的时候,却想要得到天下,那就是蠢了。

        被围住的飞鹰以及稀罕两人,看着面前的这群人,忍不住喊道,“马尔罕,枉我给你说了多少好话,你才会有房子可以住,东西可以吃,而且这次少爷来了,还给你们准备了不少吃食和衣服,你就是如此报答我的,你好,今日,我就算是死在这里,也不会给你一点点的机会去威胁少爷。”

        稀罕从怀里取出一把奇怪的刀,这把刀最大的特点就是土气的很,看着也不锋利,一点都没有寒光直射的感觉。

        一个老人拿着一把破刀,吓唬不了谁的,特别是草原上的勇士们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我们都是草原上的雄鹰,都是草原之神的奴仆,怎么会屈服中原上的南人,稀罕,如果你今日能够听话的话,我可以考虑不杀你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黑狼冷冷地看着他,抽出了自己的弯刀,说道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什么狗屁草原之神?我稀罕活了这么多年,只遇到过有人过来勒索我们,抢劫我们的,什么时候草原之神庇护过我们?自从四十年前,另外的一个部落将我们部落给抢劫了之后,我就成为了奴隶了,就连孩子们都成为了奴隶了,这样子的生活,老子再也不想过了,现在套海镇当家的虽然是个汉人,可是我们有我们的自尊,可以吃饱饭,可以穿暖和的衣服,可以在生病的时候不用担心自己会被饿死,难道不好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呵呵,好啊,可是,那是唐人的生活,不是你草原上的人的生活。”黑狼冷冷地看着稀罕说道,然后看着飞鹰道,“不过这个人,不管如何,都必须杀掉,竟然敢弄残了白狼毛,你是真的不想活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飞鹰看着黑狼,丝毫不害怕地说道,“黑狼,你是在作死啊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说完就想要冲过去,将这个王八蛋给了结了,结果没有想到,黑狼只是长刀挥舞了一下,然后就后退了几下,他身后的那些人像是一群饿狼一样地扑了过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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