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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七节 书生要学会干活 (2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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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“猪肉?”张玉的筷子停在半空,脸色有点不太好。

        在唐朝,羊肉属于贵族的肉,而牛肉几乎大家都不吃,不是不喜欢,而是吃不起,至于猪肉,穷人都不喜欢吃,因为脏,因为味道不好,但是因为猪容易伺候

        ,所以养的人还是挺多的,自己的这个老友虽然不是那种酸儒书生,可是对于这方面很有要求的,怎么变成这样子了?

        “是啊。”梁老夫子用筷子夹了一块肥瘦相间,有皮,有肥肉,有瘦肉的,放在嘴里,细嚼慢咽到咽下去才说道,“果然美味。来来来,我们喝一杯,这个好东西你如果不喜欢吃的,那就吃鱼吧,对了,还有这个,鹿肉,都是好东西哦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张玉的筷子只能转向,夹了一些笋子,吃了一口,发现果然不错,然后和梁老夫子喝了一杯。

        张毅却是不管这些,可能是饿了,可能是刚刚在厨房里偷吃的缘故,他夹了一块,就直接扔到嘴里,然后开始吃米饭,虽然年纪到了,可惜,他不太喜欢喝酒,人虽然穷,可是动作是真的优雅。

        一顿饭吃的张家父子很开心,一直到最后,张玉才试着夹了一块肉,放进嘴里,然后睁大眼睛,说了一句话,“好你个逆子,有好吃的也不告诉我,我白养你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当然啦,这话是对张毅说的,这小子吃了半盘,而叶檀和梁静吃的最多的却是蔬菜和鱼,这个年头鱼不值钱,因为河里多得是,本来以为是人家客气,后来梁老夫子和他一起喝茶的时候才说,这小子和自己家的丫头吃腻了早就,问了之后才知道,现在叶家村有不少作坊,做饭都是分开的,为了面子或者说是其他的,总是会将最好的肉留给他们,有村长叶文章,有老道士无尘子,还有自己,当然啦,还有叶檀,所以,平时不缺这个东西。

        “那这个肉为什么和平时吃的不一样呢?”张玉憋了很久,终于问出了这个问题。

        “那是因为这个猪和平时的不一样,平时的都养一两年才杀,而且没有经过处理,味道很难闻的,而现在则是处理过的,加上我徒弟的手艺,那味道,说真的,皇帝也不会吃到这个东西的。”梁老夫子可能是喝了几杯,开始吹牛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哎,老友,你真的觉得张毅和你家的小静在一起合适吗?”张玉细细品茶,觉得味道极美,可惜以后能不能喝到就不一定了哦,现在明显梁家的日子比自己家好的多了,这个是个问题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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