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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穆公主顺着看过去:“现在的鞋沉,好用?”
“长时间奔跑累,瞬间攻击的效果好,新鞋跳得高,有弹性。”李易给出二者的优劣。
“一部分穿靴子,一部分穿新鞋,再轮换着。”永穆公主想到个两全其美的方法。
“好主意,这鞋也能卖,不过庄子里先穿。”
李易就想换上运动鞋,重量小,他现在穿的是帆布面、橡胶底的疙瘩鞋。
疙瘩鞋抓地强,他小时候踢足球和跑步最愿意穿。
现在穿着能提高他的战斗力,即便白大褂配疙瘩鞋显得不伦不类的。
“等回去给我和小兰一人一双,我穿上试试。”
永穆公主低头看自己的鞋,她穿棉布、羊绒制作的保暖拖鞋,带后跟的,上面有大熊猫的装饰。
显得很可爱,一般在屋子里才穿,她也不知道,李易叫人做的,她就穿着。
今年的正月初五,她打算卖给贵妇和未出阁的女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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