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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百四十七章 村官当否凭自愿(第二更) (1 / 1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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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带着系统来大唐正文卷第六百四十七章村官当否凭自愿“你们如果是一县之令,我告诉你们,熟悉县中其他吏员情况,合理调度人员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李易说县令应该做的事情。

        他话锋一转:“配合着村正做事,你们则必须了解村子里每一户的情况。

        包括有几口人,年岁,擅长作什么,有没有疾病,家中的经济收入来源等等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二百二十个学子低头记,他们没当过官,确实不了解怎样治理地方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当把每户记住,就要看村子河流分布、土地贫富、石头、作物等方面。

        芦苇多的地方,考虑通过养殖芦苇,还是套养其他东西能赚钱。

        编织芦苇赚钱,或把芦苇制作成青储饲料。

        找谁制作,卖给谁,多少钱,调查清楚了,再动手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李易说得很具体,村官本身要扎下去。

        换成刺史,是另一种管理模式,刺史不可能亲自到州里的每一户去了解情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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