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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691章 高昌事定 (3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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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高昌国王被带走后,李节也没有重新任命高昌国的朝廷,反而将原本高昌国四郡十八个县四个戍的行政编制,合并为一个郡,交河郡,并以伊吾郡郡丞梁硕为郡丞领郡事。

        其余诸县,合并为前庭(高昌城)、交河、始昌、柳中(今新疆鄯善西南鲁克沁)、蒲昌(白力城,今新疆鄯善)五县。

        交河郡虽为高昌国郡,但无论是太守,还是县令,皆为隋人担任。甚至连军队,也为隋军收编。

        至此,高昌国只剩下一个名字,只等着灭亡了。

        ······

        黄明辽占据高昌,补全了西州缺失的一块版图。

        此时西州面积地愈千里,连亘天山南北,一个伊吾郡便治理不过来。于是黄明辽将天山以北的新附之地,沙陀碛以南,直到叶河,设北庭郡,治轮台县,以李节兼任太守。而从叶河以西,直到阿拉山,车岭(今新疆博罗科努山)以北,设双河郡,治西林镇,以蒙跃为太守。

        大隋在天山以北其实只将势力拓展到黄草泊,至于黄草泊以西,实际上根本管不了,这里还是西突厥的地盘。至于从叶河到黄草泊,也不过只有几个屯镇,所以这个双河郡,不过是个名头。

        但是黄明辽仍然坚持设立双河郡,以为大隋在天山北麓西拓的主力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时李节又提议,重新对大隋在西域的据点进行划分等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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