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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一米五以下的男人都被视为儿童?这标准…定得也太高了吧。”
对比后世,王迪很好奇秦朝的百姓,到底是吃了啥顽意,竟能长得如此魁梧!
“汉高帝刘邦曾下令:民产子,复勿事二岁。只要生孩子,便可免除两年赋役。”
“汉章帝刘炟给孕妇发放胎养谷,并免除丈夫赋税。”
“《二年律令》,免除了十岁以下儿童的死刑与肉刑。”
“南北朝时期,有了孤独园……”注意到皇帝摆了摆手,范宗换了另一本继续讲道:
“《唐律疏议》明文规定,所养父母无子而舍去者,徒二年。其意,指的是那些收养婴孩的家庭,若是胆敢遗弃孩子,最轻也是两年流放劳改。”
“唐文宗时代,《抚恤疾疫诏》规定了,只要有家庭愿意收养弃儿,就预先给予两个月的口粮。”
“宋朝,待到《居养法》落实及婴儿局、慈幼局和慈幼庄这些慈幼机构相继出现以后,弃子溺婴风气,着实有了好转。”
“如果民间有人想领养弃婴,官府每月会发一千文钱,三斗米,待三年后停发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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