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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85章 大明皇家海军 (1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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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崇祯十四年七月十日,完病愈的朱慈烺结束南巡,从宁波府乘坐龙舟经过上海回到了南京。

        回到南京的第一件事,朱慈烺便下旨开上海、宁波、台州、温州四地为第一批商埠,并派出使臣前往南洋告知尼德兰联省共和国(荷兰)、西班牙、葡萄牙等国总督。

        朱慈烺允许这些洋鬼子与大明正式通商、互派使臣建立大使馆,主要想收回洋鬼子在大明国土的据点。

        十五世纪和十六世纪,随着地理大发现,世界进入海权时代,欧洲新兴的海权国家纷纷往亚洲拓展势力。

        天启四年(1624年),荷兰东印度公司为建立与中国、日本贸易的据点侵入台湾(明朝官方称台湾为东番),在台湾南部修筑热兰遮城和普罗民遮城进为殖民统治。

        西班牙则是在台湾北部建立据点进行殖民,葡萄牙向大明租赁了澳门,每年交租并遵守大明的律法,还算老实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些地方朱慈烺肯定都会收回,现在通过经济谈判进行磋商,如果他们还不知好歹,只能武力收复了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些欧洲殖民者以公司的名义进行殖民,主要是为了赚钱赚黄金,料罗湾海战后,在海上赶大车的荷兰人讨不到好处,只能向郑芝龙低头,通过交钱购买郑家旗号进行贸易,所有的货物都是经过郑家这个中介来买。

        一旦大明再开放几个商埠,直接与他们做生意,朱慈烺相信洋鬼子们会感兴趣的。

        为了更好的促进海贸发展,朱慈烺废除了民间建造大帆船的禁令,让民间商人积极造船远洋贸易。

        明朝中后期,朝廷禁令松懈,加上海上贸易越来越发达,林凤、汪直、徐海这些亦盗亦商的海上势力根本就无视朝廷的禁令,海禁名存实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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