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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着只见一个年方二八,长相还算不错的女人,带着一个男人从外面走了进来。
男人身上穿着一件天蓝色的衬衫,下身是一条百褶牛仔裤,脚下则是一双十分刺眼的人字拖,而且他的头发不知道多久没有洗过一般,充满了油渍,看起来很是明亮。
最为重要的是,这家伙长的一点都不丑,棱角分明,轮廓清晰,尤其是他的皮肤,比女人的还要白!
这家伙若是好好打扮一下,绝对符合当下无数女人的审美观。
可是偏偏就这样一个相貌英俊的男人,却偏偏显得十分的邋遢!
叶寻欢在看到这个男人之后,脸色立即变得古怪了起来,但随即对着领着这个男人进来的前台接待小姐摆了摆手,示意她可以离开了。
这个前台小姐也没有多说什么,便直接离开了叶寻欢的办公室。
“魏子胥,特么的怎么来江中市了……”
来人不是别人,正是昔日被叶寻欢给打断腿的魏子胥。
只是这家伙康复的也太快了吧,竟然短短的几天就能够站起来了不说,还从京城跑到了江中市。
魏子胥在进入叶寻欢的办公室之后,像是回到了自己的家中一般,直接坐在了沙发上,翘着二郎腿,扣着脚丫子说道:“给我一杯毛尖,谢谢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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