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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6章 识字不着急 (1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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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宋文迁相信自己的眼光,青云不是那种狼心狗肺的人,才决定当他幕僚的。不然,你以为他吃多了撑的,给自己找麻烦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大人,从今天开始,一天学一百个字。人之初,性本善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宋文迁捡起地上一根木棍,边说边写字,才写了“人”一个字,被青云打断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别喊我大人大人,咱们在逃荒,时刻处在危险当中,你喊我大人,嫌我死的不够快啊!我还没上任呢,以后喊我青云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青云抹了把头上的虚汗,就她醒来那会,耳朵听到的全是流民骂狗官,那狠毒劲,青云毫不怀疑,他们分食狗官的心都有。

        青云惜命的很,她可不冒这个险。

        宋文迁想起逃荒路上的情况,确实危险。他又不是死板的人,该灵活变通的会变通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识字不着急,我先收好官印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青云摸着怀里鼓起来的东西,太明显了,眼睛不瞎的都看得见,不知道的还以为她藏了什么好东西,很危险。

        青云上下看了看,没地方藏。不经意瞄到脚上的靴子,目光一亮。

        小时候,零用钱她就喜欢藏鞋子里。她穿的是长靴,靴筒快到膝盖了,藏两个东西不成问题。一秒记住http://

        撩起长袍看了看,拿着那卷纸比划,长度刚好合适,一边靴子放一个,稍微有点鼓不怕,长袍放下来一遮,谁也看不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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