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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11章 新的法制 (1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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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大夏在接管了都帕和黄金瓦尔两国之后,就将两国合并为“黄金都帕共和国”,开始了大刀阔斧的体制改革。

        首先就是“镇邪除恶”行动,对境内那些腐败堕落的统治阶级、黑道组织、邪教组织、犯罪集团以及土匪流寇进行了彻底清洗。包括但不限于贵族、豪商、帮派、邪教以及土匪流寇,邪恶的非人异族。

        反正只要是在大夏的观念中,被认为是邪恶的、堕落的和腐败的东西,都统统清理。

        因为目前还是军管时期,执行的当然是军法。大夏一向秉承这严刑峻法的传统,对于恶性犯罪是从来不会宽容的,所以每天都有人被拖出去枪毙。

        现在都帕实行的法律就是基本照抄的大夏法律,只是根据当地风俗稍稍调整了一下。

        而大夏的法律是相当严厉的,死刑罪名多达22项,徒刑罪名多达二千多项。而且大夏的死刑是覆盖了全民的,除了十周岁以下的儿童,不存在什么法外之人。不管是神经病还是老不死,犯了什么罪就受什么惩罚。

        反正大夏的法律无论如何都和“仁义”扯不上边儿。但是,当今大夏帝国那近乎完美的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,都是建立在这种严密的法网之下。

        当年大夏立国时,就有一些大儒对这种法律制度不满,他们认为太过严酷。他们说:当今治国太过急切,本朝法网过严过密,苛烈有类前秦。开国方十年,受徒刑者、受鞭挞者竟超万万之数,实乃旷古未有之事……

        太祖对这些人还比较客气,就念了一段《春秋》作为回应:“……唯有德者能以宽服民,其次莫如猛。夫火烈,民望而畏之,故鲜死焉。水懦弱,民狎而玩之,则多死焉,故宽难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大儒们对此不以为然。太祖就说,看看效果再说吧。

        这帮大儒还算好,然后还有一帮自称“法学家”的生物跳了出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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