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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鹅毛?”众人有点懵。
不都是羊毫、狼毫、紫毫这些吗?鹅毛算什么?没听说过。
潘再水两人更加奇怪,袁冬初写字的时候,没见到有什么毛啊。
“鹅毛的笔?没见过,我看看啊。”周彩兰和袁冬初熟稔,一出口便是大家的心声。
袁冬初看看门外,“要不,吃完饭再看?”
天色不早了呢。
周彩兰再次替大家作答:“不了不了,心里惦着事儿,大家是会食不甘味的。”
额,这成语用的……本就是粗茶淡饭,压根就没什么味道好不好?
“那就,看看?”袁冬初无奈。
既然早晚都得看,饭前看还省点时间。若推到饭后,这种新鲜事儿说起来,估计得说到子时宵禁才散。
婉儿去拿笔的空档,袁冬初先做了解释:“这种羽毛笔很不讲究,写字时,和纸面接触也有点硬。我是因为自己习字时间太短,掌握不好毛笔的力度,所以才弄出这么个东西,粗糙的很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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