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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身处热闹,头顶传来的温热触感让我第一次这么想哭。
“彷徨时我也试过/独坐一角像是没协助/在某年那幼小的我/跌倒过几多几多落泪/在雨夜滂沱……”(歌曲《红日》)
歌声中,我愣愣地看着吴邪。
我想,此刻我们看起来应该很搞笑:吴家的小三爷靠在球桌前,双手一高一低,分别按着两个同样棕色头发、扎着小揪揪的人。
相对无言,刘丧也没同往常一般炸毛。吴邪收回手:“怎么没人唱歌了。走,找二叔唱歌去。”
他往隔壁球桌走去,叉腰站定,招呼胖子小哥。目送吴邪离开,我的目光自然而然落在了身旁的刘丧身上。刘丧很高,我得仰起头看他。本以为自己会看到对方的侧脸,抬头的刹那却对上一双存在感极强的大眼睛——
如果我手上有一面镜子,我大概会看到,现在自己的眼神和面前人一样。
——我们是同一种人。我想。辨认同类的能力几乎与生俱来,交流间一个眼神、一句话,也足以让人明白:我们是一种人。
“走吧。”刘丧道。吴邪正连着喊“二叔”,勾起的调子埋藏着满满的欢快。我们跟在他后边围到大屏幕前,大家跟着吴邪胖子起哄:
“二叔,唱一个唱一个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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