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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四十五章 枪神战金刀 (1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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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程咬金给自个取了一个三十六品混世大将军,回到阵前之后,傻小子罗士信对程咬金说你这名字起的挺好,你帮我取一个呗?

        傻小子罗士信,这小子是个傻子,他哪里能够听的出好坏。他之所以觉得程咬金这三十六品混世大将军好听,就是因为程咬金这名号挺长。在傻小子罗士信这里,长就代表好听。

        程咬金大字不认识一箩筐,他为何能够想到三十六品混世大将军这个名号呢?程咬金在小耙村的时候,别人都说他是一个混世魔王。在加上程咬金学的是天罡三十六斧。程咬金给这两个合在了一起,所以就叫三十六品混世大将军。

        程咬金眼珠子转了半天,也没想出一个好名来。程咬金这厮没文化,他能起个什么好名字出来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想要个什么样的名号?”程咬金朝着罗士信问道。

        罗士信这是一个傻子,他哪里能够知道自己想要个啥名号。罗士信歪着脑袋想了半天,这才说道:“你打不过俺,俺比你厉害,俺得要个比你还大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罗士信虽然是个傻小子,但是这话说的实在,他确实是比程咬金厉害,而且厉害的不是一星半点。在罗士信认为,他比程咬金厉害,那官职也得比程咬金大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嗯,你比我厉害,那给你七十二品行不行。”程咬金点头问道。

        罗士信这小子虽然傻,但是确实是比自己厉害,这点让程咬金也无法反驳,只能点头称是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七十二品,七十二比三十六大,那七十二品行。”罗士信傻乎乎的说道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我是混世大将军,咱俩是兄弟,给你起个什么好呢。既然咱俩是兄弟,那你也得是混字辈的。”程咬金自言自语的嘀咕道。

        就在这个时候,程咬金一拍大腿说道:“有了,你叫七十二品混蛋大将军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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