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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晴被这个NPC的言论都给惊呆了,这逻辑真的没有毛病呀,真的没有反驳的理由。
“你瞎说什么,如果这个妹子真的这么心狠手辣,那干嘛自己受重伤了还要背着这个女孩子走那么远呀,她完全可以直接拿着佩恩的尸体领赏就是了。”
人群里面突然冒出一个熟悉的声音,江晴一看,果然是在茶馆遇到的那个壮汉,他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凑到了人群里,在这里看了很久,然后实在忍不住了,才帮她说话。
“你哪只眼睛看到她受了重伤呀?!”
壮汉不甘示弱地道:“你没看到她满身是血,还有她的手上,全是血痕吗?”
“你看她左手的指甲里,她右手的伤分明是她自己用左手抓的。目的就是为了卖惨。”
另一个人加入了争吵:“哦,你!我认识你,白天我还见你跟着小乞丐一起喝茶呢,说不定你就是她的同党。”
壮汉以一敌二:“你都看到我了,那你也就是跟我同党了,当时茶馆那么多人,那我们都是同党!”
“你是疯狗乱咬吗?傻B。”
壮汉气着张红了脸,道:“你才是疯狗,是你先咬她,我才咬……呸,我才骂你的。”
诛杀佩恩是一件天大的功劳,自然有人眼红,所以大家不相信是这样一个籍籍无名的小乞丐杀了佩恩,也是理所应当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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