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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7 丈夫岂可受人轻 (1 / 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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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刘备驻兵赣榆,离郯县不过二百来里,两日后,玉美人送到了他的营中。

        刘备得之,甚喜爱,出示於部曲,说道:“此吾兄所赠也。”夜置玉美人於白绡帐中,从户外观之,如月下聚雪,神摇魂荡,情不自禁,遂昼则讲兵,夜则拥寝。

        荀贞闻之,与左右言:“吾弟爱此,选州中上者皆与之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州郡竞送,旬日间,乃至百余数,长则二尺余,短则树寸,形色各异,玉质有别,如春兰秋菊,各擅胜场,而刘备最爱者,却还是荀贞转送给他的那个。此是后话,却是不必多提。

        糜芳谢过荀贞的拔擢之“恩”,於次日搬入了州府专门给他腾出来的院署,悬以“司盐”之匾,一边等姚颁带兵从驻地氶县赶来,一边开始做些预备的工作。

        预备的工作有三样。

        把沿海各县所有煮海的盐豪,凡有僮客五百人以上者全部列出,此是第一样。

        与州中四个县的盐官长、盐官丞,包括州簿曹从事秦松一起,综合实际情况以及在簿籍上登记的情况,按照这些盐豪家訾的多寡,给他们排个高低名次,此是第二样。

        分别在盐豪的名后注上“甲”或者“乙”,又或“丙”、“丁”,此是第三样。“甲”者,非为最富之意,而是当收盐坊之时,此人最有可能会反抗,“乙”者次之,“丙”再次之,一直到“丁”,“丁”,是糜芳和这几个盐官长与丞一致认为最不可能武装反抗州府的人。

        列表清楚,标注明白,糜芳将表簿呈给荀贞。

        荀贞细细看了,见簿表中共列了十七个人的名字,籍贯在东海的有四个,在琅琊的有十一个,在广陵的有两个,名后标注“甲”字的有五个人,标注“丁”字的有四个人。

        徐州的四个盐官,设在东海和广陵的只有一个,便是设於糜芳家乡的朐县盐官,剩余三个全在琅琊,故此,琅琊的大盐豪最多,东海次之,广陵最少。五个标注“甲”字的盐豪,四个都是琅琊人,余下一个是糜芳的同乡,广陵一个也没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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