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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 百二十四章 巨额财产来历不明? (2 / 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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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李二陛下一脸茫然:“啥……啥罪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之罪!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啥意思?”虽然字面的意思很浅显,很容易让人理解其中的含义,但是面对这么一个新鲜的罪名,李二陛下还是有些理解不能……

        房俊侃侃而谈:“此罪,是指国家公务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,而且差额巨大,尚且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抱歉了各位,所谓死道友不死贫道,为了打消李二陛下动自家马车的主意,只能拖出来各位当挡箭牌了……

        李二陛下明显有些愣忡。

        虽然这说法新鲜,而且有些匪夷所思,可是仔细这么一琢磨,却发现居然真的很有道理……

        有的时候,处置一个贪官很容易,但是想要拿出确凿的证据却很难。毕竟这年代既没有录音有没有监控,想要收集证据简直难如登天,想要毁灭证据却轻而易举。

        如果一个官员真的对自己的巨额财产来源解释不清楚,那么就只有一个可能,这些财产都是非法所得!至于如何非法所得?无外乎貪污、受賄、侵佔他人資產……正常的来源怎么可能积聚起巨额的财产?又怎么可能连他自己都说不清楚?

        岂不是说,若真的能有这么一个律例,根本无需证据即可直接定罪?

        一瞬间,李二陛下真的有些心动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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