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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687章 狼牙出手 (1 / 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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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贝勒斯是卡斯巴尔的表弟,曾经是个行脚商人,能写会算。原本,贝勒斯也是个普通农民家的孩子。但是,小时候他们家所在的村庄来了一个犹太商人。年幼的贝勒斯对犹太商人能写会算的能力很崇拜,于是经常跑去偷师。而那位犹太商人对小孩子也很和善,虽然没有直接教他,却没阻拦他跟着自学。

        就这样,长大后,贝勒斯也成了一个精明的、能写会算的行脚商人。他主要的生意,就是从城里进一批便宜的边角料的布头和针线,然后用担子挑着,下乡和农民换粮食。

        乡下的农奴手里的余粮非常有限,但他们更缺衣服。大部分农奴压根就买不起成匹的布料,所以,贝勒斯这种货郎担子出售的便宜的城里边角料的布头,以及针线,在乡下很受欢迎。手巧的农妇,将那些破碎的布头缝缝补补,也能做一件花花绿绿的衣服来。而且,成本还低。而且,这种花花绿绿的衣服还挺流行的。这会儿,德意志的穷鬼雇佣兵们,也喜欢穿这种口袋多的花花绿绿的衣服。

        就这样,农妇们省了不少钱就做出了衣服。但贝勒斯赚得更多,因为,这些布头在城里的裁缝店里根本不值钱,基本都是半卖半送当垃圾的。

        但贝勒斯的生意做得并不大,主要是,这个时代的农奴们,实在没几个有多少余粮的。庄园主们都非常精明,只肯给农奴饿不死的粮食,哪会给太多粮食给农奴?

        所以,即使贝勒斯即使找到了一门看起来很不错的生意,可因为农奴们余粮实在不多,他的生意也难以做大。

        特别是,他倒霉催地生活在了符腾堡公国。符腾堡公爵乌尔里希对民众横征暴敛,敲诈无度,使得农奴们生活更加艰难了。

        要是贝勒斯在北海国做这门生意,估计早就发财了。因为,北海国粮食产量很高,马林和手下贵族们给农奴们分的口粮也多。在这里换粮食,才是真正有钱途的。而符腾堡公国那种本来粮食产量就低,还遇到暴君的,真的很无奈。

        也因此,当卡斯巴尔起义的时候,贝勒斯得知消息,二话不说,就扔下了货郎担,跟着表哥卡斯巴尔干了。而且,还担任了军需官这样的要职。

        但在决战前,贝勒斯忽然生病,无法跟着大部队走。所以,卡斯巴尔就留下了十几个低级军官,照顾贝勒斯。同时,也让贝勒斯逃过一劫。

        而再次参加第二波起义军的时候,贝勒斯忽然发现自己和新的起义军领袖一个都不熟悉,于是有点担心新起义军的首领容不下他这个前任首领的表弟。然后,他就暂时没表露身份,而是带着十几个亲信先充作普通起义军士卒。而当他开始信任查普曼几人的时候,第二波起义军也被围剿了。然后,他和手下们也成了战俘,并被运往新泽西殖民地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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