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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56章 疯狂大采购(上) (1 / 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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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就在两位布政使左右为难的时候,孔泰之前赠送佛朗机炮和火绳枪给陈金的行为,收获了奇效——两广总督兼廣東巡抚陈金出手了……

        廣東布政司衙门,只有掌管廣東财税和民政的权利。对于是否批准北海国在广州采买,是没有权利做出决定的。

        但是,两广总督能……

        作为大明两广总督,陈金虽然不直接管理地方政务。但因为是朝廷派出的钦差大臣(明朝的总督不是地方常设官,而是相当于钦差大臣,一般还兼挂右都御史的职务。而且,明朝两广总督,主要是负责镇压廣西山民起义的,总督府一般设在廣西梧州),是代表皇帝的。因此,陈金可以“临机决断”一些不好处理的为难事。

        当然,这种“临机决断”的钦差权利,却是不能够赐予北海国获得朝贡资格的。因为,“临机决断”,只能用于临时处理一些棘手问题,但不能形成常例。也就是说,这种权利是一次性的,没有连贯性,也不能作为后来处理类似问题的参考。

        不过,对于北海国使团来说,也不需要一下子获得朝贡贸易资格。孔泰所求的,不过是这一次能够在广州获得采买资格而已。

        陈金刚刚收了孔泰的大礼,正考虑如何回报对方呢。孔泰求上门,陈金经过反复考量后,决定动用总督的钦命皇权,临时授予孔泰一行在广州府采买的权利。

        当然,孔泰等人在广州采买,并非以朝贡国的名义,而是以两广总督大营的合作商人的名义。

        两广总督陈金发出公文,说明本人通过中人介绍,认识了“海外夷商”孔泰,从其手里“采购”10门佛朗机炮和100支火绳枪,作价两千两白银,用于平定瑶乱。此外,总督陈金以钦差的名义,授予孔泰一行在广州采买一次的权利,作为此次枪炮交易的奖励和恩赐……

        事实上,陈金此次获得10门佛朗机炮和100支火绳枪,一文钱都没付出。但是,在公文中,两广总督大营却“支出”了两千两白银……不用说,这两千两银子,自然是进了陈大人的腰包……

        要知道,在同西方贸易之前,大明的白银还是很稀罕的。两千两白银,绝对算是一个天文数字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怎么说呢,在这个时代,大明七品县令的年薪是45两白银。2000两白银,相当于大明朝的“县长”44年的工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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